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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戶籍生家長注意了!截止目前番禺、增城、南沙已發布2023積分制入學的溫馨提示,荔灣區已發布積分入學常見問題指引!
由于積分入學流程時間跨度長,且每個區申請條件、加分指標稍有差異,大家一定要及時留意所在區積分入學動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定積分和積分入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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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分須知
申請人的入學積分為廣州市積分和南沙區補充加分的分值之和。入學申請人是否核定廣州市積分制分值將影響入學申請人參加南沙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制入學。
二、申請時間
(一)申請時間
申請報名參加南沙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初始年級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根據《廣州市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需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出積分制申請或積分調整申請,并在收到預審通過的通知短信后,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攜帶紙質資料前往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積分制受理窗口核驗。
南沙區積分制受理窗口地點、咨詢電話及辦公時間詳見附件2“南沙區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一覽表”。
(二)積分審核期限
根據積分制管理規定,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以“互聯網+政務服務”框架,實行申請、審核、評分、排名、公示、查詢、復核“一網式”服務管理和前臺材料受理、后臺材料審核的電子化。請各位家長提前做好安排。
三、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準備相應的積分材料后,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lsj.gz.gov.cn/ )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核驗。
(二)經系統審核、認定的積分分值將作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重要依據。
(三)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的相關積分表格、積分分值權重等內容,來穗人員可詳細閱讀《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申辦指南》,來穗人員可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南沙平安之窗公眾號進行關注,點擊“政法動態-南沙來穗”欄目了解具體內容:
(四)入學申請人確認廣州市積分后,不等同于完成南沙區積分制入學申報,還須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系統進行入學申請,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請流程&聯系方式
注:入學申請人確認廣州市積分后,不等同于完成南沙區積分制入學申報,還須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系統進行入學申請,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
區教育局:39050023
區來穗局:3991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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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經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進行升級改造,已上線運行,請有積分入學申請需求的來穗人員及時登錄系統,申辦個人積分或對已有核定的積分進行積分轉換和積分調整。
一、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請入學的適齡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應于2023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二、積分制入學申請流程
(一)申報、核定積分
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的有關規定,廣州市來穗人員須申報并核定積分后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等公共服務。
積分制入學遵循個人自愿、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建議申請人于2023年3月25日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lsj.gz.gov.cn/)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積分制受理窗口核驗后,正式提出積分申請。我區積分計算時間節點為2023年4月30日止。經審核、認定的積分分值,將作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重要依據。未取得核定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已有個人核定積分的,須注意積分計算時間節點,及時在系統提出積分調整。
(二)積分制入學申請
符合條件(詳見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的申請人于積分制入學報名期間 (具體時間待上級招生日程安排確定后另行公布)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冊并上傳積分入學申請信息。
番禺區2023年積分制入學申請公辦學位(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的后續具體安排,敬請家長關注“廣州番禺教育”“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密切留意有關中小學招生信息的發布。
三、學位分配原則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核、認定積分分值后,統一通過“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網上平臺進行積分制入學申請并最終完成積分入學的分數審核和確認。積分分兩個批次計算及排序(注:如上級積分政策文件對積分批次計算有修改,我區積分政策文件也將作相應修改):
(一)第一批:“五年”優先。根據有關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任一方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五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在廣州市有穩定職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五年(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結果為準,以下簡稱滿足“五年”條件),其適齡子女優先獲得公辦學位(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分配。如所選志愿學校學位不足,則在全區尚有剩余積分學位的學校進行本批次補錄(不受學區限制)。
(二)第二批:普通積分。不滿足“五年”條件的,為學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請入學地在滿足“五年”條件入學申請人學位(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則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分配。
四、聯系方式
番禺區積分制服務受理網點一覽表
番禺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廣州市番禺區委政法委
(番禺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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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廣大來穗家長及時做好積分制入學申請準備工作,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及《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的精神和統一部署,現對積分制入學有關事項作溫馨提示如下:
一、積分制管理
(一)積分須知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實行個人自愿、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申請人須申報并核定積分后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等公共服務。
由于廣州市積分的辦理和核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長,從提交申請到核定積分約需1個月,自正式提出積分申請,到窗口受理并收到《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回執》才視為成功受理。請需參加積分的來穗人員盡早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前辦理積分申請。
(二)積分調整
今年是2023年,已有個人核定積分的申請人,須注意積分計算時間節點,及時在系統提出積分調整。有關積分申請、調整等詳細指引,請掃以下二維碼了解。
▲掃碼了解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申辦指南
二、積分入學
來穗人員獲得核定的市積分后,登錄“廣州市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管理系統”進行積分入學申請。(注:該系統預計開放時間為5月初)
(一)申請積分入學需具備以下條件
1.非廣州市戶籍在我區居住并在廣州市范圍內就業(創業)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擬于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
4.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已有核定積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通過計算積分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轄區內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
(二)申請指南和具體安排
增城區2023年積分制入學申請的具體安排,敬請來穗家長關注“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服務→教育服務→積分入學”和“增城教育”“平安增城”微信公眾號及《增城日報》等相關媒體,密切留意有關中小學招生信息的實時發布。
三、增城區積分制服務受理網點一覽
申請人到鎮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窗口現場咨詢業務或辦理居住證、積分制服務的,可提前電話預約,合理安排時間,按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增城區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一覽表
來源: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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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辦理積分入學常見問題指引
Q1、我的孩子2023年入學,請問一下我什么時候去辦理積分?
★建議申請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取得積分分值后,才能參加2023年荔灣區積分制入學申請。
Q2、我為孩子申請2023年積分制入學,申請人需要什么條件?
★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在我區積分制入學時,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2.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Q3、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條件中“合法穩定住所”指的是什么?
★關于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或其配偶或隨遷子女在荔灣區擁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證明材料之一。
2.申請人或其配偶在荔灣區租賃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并且已在市或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3.在荔灣區服務單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租賃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
Q4、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條件中“合法穩定職業”指的是什么?
★申請人提供在荔灣區范圍內(含在荔灣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荔灣區的用人單位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最近一份須在有效期內)等證明材料之一;或提供在荔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的營業執照或工商企業登記證(須在有效期內)。
Q5、請問租賃合同一年以上,租賃備案不滿一年可以為我的孩子申請積分入學嗎?
★可以申請。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提供的租賃備案在有效期內即可認定為符合合法穩定住所。
Q6、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孩子在荔灣區上小學六年級,請問今年小升初也必須要提供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嗎?
★如果已經滿足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在荔灣區已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可以不提供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如就業登記、營業執照等)。
Q7、申請積分制入學我的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您的孩子申請積分制入學須符合以下條件: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Q8、積分制入學的積分分值是如何計算?
★積分制入學是按照《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指標及分值體系表》,對申請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的同一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各項指標進行量化并賦予一定的分值,按指標體系表計算、排序,按積分由高到低順序公示積分結果。
備注:積分分值相同時按照在廣州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排名;在廣州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也相同時,按照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
Q9、非廣州市戶籍人員的隨遷子女在荔灣區可以讀哪些學校?
★荔灣區教育局根據招收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和政府實行補貼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按照來穗人員積分計算結果以及申請人的入學志愿通過電腦派位安排學位。您還可以自愿報名參加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
Q10、請問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流程?
Q11、申請時遇到操作中的技術問題怎么辦?
★您可以撥打荔灣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020-81376169,荔灣區教育局020-81948211,020-81942281進行咨詢。
Q12、需要咨詢荔灣區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怎么辦?
★1.您可以撥打荔灣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020-81376169,荔灣區教育局020-81948211,020-81942281進行咨詢。
2.可以聯系荔灣區各街道積分制服務及積分入學受理點進行咨詢。
再次提醒大家:
廣州大部分區要求先獲得市積分,待區積分入學政策出臺后,再申請積分入學!有需要申請積分入學的家長記得一定要提前進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市積分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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