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托銀行:
根據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市建發〔2024〕69號)文件精神,現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后,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二、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與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過40年,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三、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至1.2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陜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